南通市区购买全装修商品房 可享受购房款0.5%补贴

28.02.2016  12:27

  26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南通市出台《实施细则》,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内购买的全装修商品住宅,购房人可申领房款总额0.5%的补贴。

  《实施细则》由南通市房管、财政、国土、建设、地税等部门联合制定,规定2015年6月4日(含)后,在崇川区、港闸区、市开发区购买的全装修商品住宅(不含安置房等保障类商品住宅及二手住宅),并通过网签备案的,可申领购房房款总额0.5%的补贴(不包括购买车库、车位的费用)。

  《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办理流程和要求:建设单位须在项目方案联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全装修要求,同时,办理了相关后续基建手续。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局),根据竣工备案证明和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全装修情况说明,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资料中予以记载,并在购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登记簿)备注栏中加注“全装修商品住宅”。购房人凭身份证、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簿)、购房发票、缴纳契税票据等材料原件,到南通市财政局政务中心窗口申领补贴。

  《实施细则》还强调,建设项目在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进行二次装修的,不享受补贴。要享受购买全装修商品住宅补贴政策,该项目必须提前履行相关报建手续。同时,该政策的实施截止日期暂定为2018年12月31日。

  

编辑: 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