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居民学生儿童医保筹资标准提高
06.04.2016 15:09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4月6日讯 (记者 陈羚)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提高市区城镇居民、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7月1日起,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之前的每人每年630元调整为675元。筹资标准具体为:对一般居民(含老年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从原来的380元增加到425元,个人每年缴纳费用不变,仍为250元;对特困居民,财政每人每年补助金额也增加了45元,达到545元,个人每年仍缴纳130元。
市区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15元,比去年增加了45元,其中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25元,增加了45元,个人每年仍缴纳90元。
据悉,此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调整从7月1日起执行;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标准调整从9月1日起执行。
编辑: 廉昕朦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6.04.2016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