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造性开展非政府保障法律援助
22.12.2015 19:25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近年来,苏州市司法局积极打造法律援助全覆盖服务网络和体系,实施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惠及更多困难群体。
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2013年1月,以苏州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由低保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成为全国较早以最低工资标准申请法律援助的城市,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法律援助。实施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分别于2014年3月、2015年7月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办法,率先将司法鉴定、公证业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制度,使困难群众既获得诉讼类法律援助,也能获得司法鉴定、公证援助服务,拓宽弱势群体维权受益面。创造性开展非政府保障法律援助。2015年依托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非政府保障法律援助项目,对不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和范围内,但确实经济困难需要给予法律援助的给予补贴,最大限度覆盖全部低收入人群。构建覆盖全领域的服务网络。开展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社区、村设立联络点或联络员,与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构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实现地域全覆盖。注重刑事犯罪、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等特殊领域群体的全覆盖,在所有的看守所建立法援工作站,在团及以上驻军建立34个军人军属法援工作站,组建7个少数民族法援工作站,不断畅通特殊领域群体的援助渠道。探索政府购买服务。2014年以来在市看守所法援工作站建设上,积极创新方式,采取政府购买参照竞争性谈判将法律援助服务外包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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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015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