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

28.01.2015  13:13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寒假各项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而有意义的假期,苏州市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不得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要统筹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做好学期结束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开展慰问走访与扶贫帮困工作;进一步增强家校联系。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寒假生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加强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学习培训。
  《通知》强调各中小学在放寒假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可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板报、广播、校(班)会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学生防火、防电、防水、防侵害、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文明上网、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学校要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各地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变相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要以传统节日为契机,引导学生参与节日传统文化活动,指导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文明礼仪素养。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鼓励学生参与活动、主动实践。要加强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盐城市积极部署2015年寒假工作

  2015年中小学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抓好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盐城市下发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该市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统一为2月7日至3月1日,下学期开学报到时间为3月1日,3月2日正式上课。通知对假期结束工作、师生假期生活、执行“五严”规定、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抓好“控流”工作等作出全面安排。同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不得以春学期时间短为理由,给学生上新课,布置含新课内容的寒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