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意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6.12.2016  17:0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近日,镇江市出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激发全市社会组织活力,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该《意见》作为“十三五”期间推进镇江市社会组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对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意见》涉及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提高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严格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加强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包含完善“一业多会”机制、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培育社会组织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优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资金监管等23项具体措施。

      同时,《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登记数不少于15个,等级社会组织数占应评社会组织总数的60%以上,其中5A级社会组织20家以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达5万人,努力形成服务有效、充满活力的发展格局,实现全市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品质显著提升、作用明显发挥,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主要承接者、党的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和社会道德的自觉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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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