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出台土地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

07.09.2016  20:36

一是优先保障产业用地空间。结合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和特点,编制功能性片区规划,列入全市产业重点发展目录的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改革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推行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供应方式,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土地租让合同、批复文件等为企业办理相关工程建设及开工手续。三是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制定细分用途的地价修正系数,现代服务业项目出让底价通过地价修正系数修正后确定。对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基准地价标准的70%确定。四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引导推进新兴产业在现有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集中布局,鼓励在产业集聚龙头企业周边建设高标准厂房。对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对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