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权划分方案
03.08.2015 21:0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合理调配监管资源,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近日,扬州市制定出台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权划分方案。该《方案》明确,在履行行政许可、确认、备案等相关事项方面,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为27项和11项;在履行监督检查事项方面,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为8项和5项;需要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协作完成的有3项。该《方案》强调,事权划分坚持能放则放、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监管事权下放、执法重心下移、精简效能,统一协调、高效便民、权责一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突出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监控产品、重点监控环节的监管,突出对县(市、区)辖区食品药品企业的飞行检查、日常巡查和评估排查,突出全市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而辖区普通食品药品企业日常监管、日常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交由辖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
(扬州市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3.08.201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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