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农机化深化改革工作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05.01.2017  02:05

2016年,淮安市农机系统在摸清以往农机化投入及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围绕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扎实推进五大改革事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近期已高分通过市委考核组验收。

一是规范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联合市财政部门出台《关于加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规范程序、严格监管方面提出更具体要求,真正做到严把补贴对象身份审核确认关、经销商和购机信息公示关以及机具在位在用情况监督管理关。认真开展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市复评等工作,促进了全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自觉加强监督管理。2016年,全市向上争取省级及以上财政对我市农机化投入累计超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8亿元,购置补贴机具10702台套,6962户农户和服务组织受益。

二是创新实施农机作业环节补贴政策。 聚焦农机化重点薄弱领域,推进地方财政投入重点由购机补贴环节向作业补贴环节转变。全面打造秸秆机械化还田引领工程,争取省级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资金1.2亿元,2016年全市麦秸秆还田面积446万亩,还田率达95.3%,稻秸秆还田230万亩,还田利用率达53.2%,全年还田率达到75%。着力实施机插秧育秧环节补贴,市县安排专项资金对集中连片育秧给予一定补贴,全市建成集中规模育秧基地(可供大田插秧500亩以上)692个,完成目标任务346%,水稻机插率达83.6%,完成目标任务105%。市财政对当年集中育秧面积超过50亩、100亩的基地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育秧补贴,对还田与水稻生产机械化集成示范项目每亩给予40元的作业补贴。

三是大力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 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淮安市农机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细化市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资金管理,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市级促进工程项目资金达到850万元。实施市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1个,实施市级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23个,分夏秋两季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项目62个,有力促进了农机化装备水平的提高。

四是积极探索政策性保险扶持新措施。 年初市局在全省农机化会议上以《立足惠民、强化保障,全力促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健康发展》为题作了经验介绍。5月份市农机局、财政局、促展委和保协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参加机械类型和投保保险种类的基础上,重点明确财政保费补贴标准。2016年1-11月份,全市投保拖拉机交强险7320台,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7010台,驾驶人意外伤害险11147人,应收取保费844万元,其中财政补贴506万元,保险公司已理赔农机事故145起,支付赔款102万元,待理赔农机事故18起,估损38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加快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制度。 督促从事农机回收报废经营活动的企业认真做好报废回收拆解工作,全市目前注册成立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企业10个,其中今年到期重新办理8个,新发证1个,另有1个尚未到达换证时间。每个报废回收企业都建立了包括《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登记回收制度》、《旧机拆解保存制度》、《可利用零部件登记、使用和销售制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流程》等农机报废更新管理制度,同时做到规范操作流程并张贴上墙。全市共实施报废更新农业机械193台,其中手扶拖拉机3台;联合收割机190台(全喂入收割机123台,半喂入收割机67台)。与2015年全年相比,报废农机数量增加120台,补贴金额增加88.41万元,分别增长了164%和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