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全面清理市政府下发规范性文件

24.03.2016  16:47

  为切实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宜兴市对2013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38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公布了清理结果:
  一、确认《宜兴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1号)等29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二、废止《宜兴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2号,宜政发[2003]167号修订)等68件规范性文件;三、宣布《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宜政规发[2010]2号)等1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四、对《宜兴市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规定》(市政府令第65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此外,市政府用清单的形式,公布了四类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名称;对于需要修订的文件,均公布修改的具体条款和内容。(无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