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2015年4月14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张京麒副市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增强环保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强化执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突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发生。张京麒指出,要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的美丽盐城,就必须全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认清形势,加强环境监管,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紧迫感;二是形成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使《新环保法》成为环境执法工作的杀手锏和具有钢牙利齿的利器;三是企业要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掌握环保科普知识,建设环保文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整改,有力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共同建设美丽、幸福、开放、生态的新盐城。张京麒强调,作为企业要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建设生态文明伟大实践,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这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二是积极做好污染减排工作,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三是建设环境文化,这是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内在动力。四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这是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有利鞭策。
会上,市环保局周俊局长宣读了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的十项禁令和举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公告,意在鼓励公众参与,合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柏林就行政、司法联动工作发言。市环境监察局王瑞涛局长通报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环保局局长、环境监察局局长、公安局分管局长;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环保局局长、环境监察局局长、公安局分管局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市地方海事局、市环境监察局、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东台市、大丰市、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化工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相关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