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调解机制引入知识产权纠纷处理领域

24.07.2015  19:54

  为更好地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近日,苏州市成立苏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人民调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优势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服务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机制。调委会根据《人民调解法》,结合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实际,制定了《苏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对调委会的组成、调解程序、经费来源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建立了素质高、专业性强的调解员队伍。调委会共有16名调解员,包括律师、大学教授、知识产权技术和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维权等专业人员,均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法律或知识产权行业工作三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是规定了更加明确的调解员选择方式。调委会置备调解员名册,供纠纷当事人查阅,并根据纠纷复杂程度的不同,规定了调解员人数。一般纠纷由纠纷双方共同选定一名调解员或委托调委会指定,对于涉及案情复杂、争议金额较大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则可采取合议制的方式,纠纷双方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调委会指定一名调解员任首席调解员,再各选一名或各委托调委会指定一名调解员,三名调解员共同进行纠纷调解。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