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进市人社局

11.11.2017  23:57

 昨天下午,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走进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场审理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009年,徐州人王某在靖江成立了一家船舶工程公司,自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公司拖欠12名职工工资共计230804元,2016年2月底,王某逃匿至外地。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报警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去年11月被刑事拘留。随后,王某将拖欠的工资全部结清。

 

另一名被告人宋某是一家服装厂的负责人。2015年,宋某雇佣张某、侯某等人从事服装加工业务,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5月,宋某拖欠张某、侯某等38人工资共计人民币264746元。同月中旬,宋某逃匿到外地躲债。归案后,宋某以现金、设备折抵等方式支付了6万余元,至今还有20余万元没有结清。

 

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向市法院提起公诉。昨天的庭审中,王某、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经审理,王某、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均已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王某已经支付了全部款项,宋某支付了部分款项,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船舶工程公司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审判员兰垒介绍,将巡回法庭开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为了让更多的拖欠工资的人们吸取教训、敬畏法律、学会担当,不要一味地逃避问题,要多替他人换位思考。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卢枫峰坦言,每到年底,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现象比较突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成为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主要受害者,这次联合审理的两起拖欠薪资案件,也给这些“老赖”们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