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五项措施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
近年来,张家港市积极思考,锐意创新,立足五项举措,扎实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进程。
一是优化法治网络。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委会为基础、村民为主体、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等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基层治理网络。制定农村各类自治组织“小微权力清单”,厘清边界职能,构建“1+4”农村治理架构。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增强党员、村民小组长、“五老”队伍协同效应,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
二是培养法治思维。全面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轮训,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举办法律知识讲堂、法律早市、法治文化节广场活动等各类普法活动,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规范决策程序。完善村级“三约三会”工作,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及其《实施细则》、《村规民约》,实现村级事务“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自治”。加强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等环节,实现依法决策与民主决策相结合。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问题导向的联系群众制度,完善村民议事会、民意坊、民情日记、天天听民声等做法,以“书记接待日”“走村访民”等,听取村民意见,处理矛盾纠纷。建立项目导向的村级服务制度,对村级服务采用“项目化”进行推进。建立群众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引入社会化考评机制,考核结果与岗位调整和收入待遇直接挂钩。
五是实施评估监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村民代表、村民等监督主体,加强农村资源交易、民生资金网上公开、网上村委会等网络问政平台建设。深化村级“勤廉指数”测评,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及公共资源分配。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推动法治建设责任有效落实的考评、问责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