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附图)
本网讯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4月29日下午,盐城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省电力培训中心会议室隆重举行。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陈卫国主持,会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仇鼎文分别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总工会的表彰决定,市总工会副主席周新民宣读地市总工会的表彰决定。洪虹、封殿龙、李冰、刘婵 4位代表今年受到全国、省、市表彰的同志分别作了集体和个人事迹的交流发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庄兆林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获得全国、省、市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全市各条战线上挥洒汗水、辛勤耕耘的广大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他指出,当前,全党上下、各层各级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四个全面”的最新战略布局。近期,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对落实“四个全面”、推动“五个迈上新台阶”作出系统部署。他要求全市广大劳模、先进典型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市百万职工群众争作贡献。为此他提4点要求。一是要全力服务科学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争作新的贡献。二是要充分释放创造活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争创一流业绩。三是要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在全面依法治市中发挥表率作用。四是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树立良好形象。
庄兆林强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继续以“双争”活动为统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满足职工群众新期待,维护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为工会履职创造条件,支持工会依法按章创造性开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好他们在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让广大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人、生产保护部部长;市总各工委、直属工会负责人;201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5年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代表;市直2015年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代表;特邀劳模代表;市总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180多人出席了表彰大会。 (陈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