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张家港市三举措推动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
02.06.2017 21:1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今年以来,张家港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化建设。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化。积极推进金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示范点建设。通过现场教学模式,组织各镇司法所长参观学习,以点带面,促进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档升级,高标准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等。
二是人民调解员考核标准化。出台《张家港市人民调解员年度考核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细分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对全市各级各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综合评定。人民调解员的考核结果与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先进评比续聘等挂钩,有效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动态化管理。
三是人民调解卷宗管理标准化。开展人民调解案件法治督查工作,对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的纠纷案件实施集中审查。主要从认定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卷宗制作规范四个方面入手,发现问题、记录问题、整改问题。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2.06.201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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