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少年,已是二进宫 是什么让他走入深渊?

05.11.2014  13:15

 

10月份,靖江城区发生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是一名17岁的未成年人。而在案件调查审理过程中,竟然发现这个17岁的男孩,已经是二进宫。是什么让这个男孩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他又是为何屡教不改?

  

一起未成年偷窃案

 

今年10月6日下午三点多,一名年轻男子来到我市新建北路一户居民房,看到只有一个七八岁的女童独自在家,心里就盘算起来。很快,他走进这户人家,对女童说是她爸爸的朋友,到家里来找一张发票,还故意跟女童索要了她爸爸的电话,装模作样拨打了电话。这番举动,很快骗取了女童同意,顺利来到这户人家的二楼翻找。

 

过了一会,女童也跟着上了楼,男子让女童一起帮找,借此转移注意力。此后,他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发现几个保存首饰的红色小盒子,又在电视机下面的桌子拿到了一个黑色苹果4手机。

 

十多分钟后,男子离开了这户人家,女童的奶奶回家后发现,自己家中被窃,慌忙报警。经盘点,男子从这里窃得价值500元的苹果4手机1部及总价值3227元的金花生、金佛、金锁片和金“路路通”各1个,后将金饰以每克220元的价格销售给一个黄金加工点,得款2600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金佛、金“路路通”各1个以及黄金碎片8.06克,并发还被害人。

 

八个月里二进宫

 

在案件调查审理中发现,这名汤姓男子年仅17岁,是苏北地区人。令人痛心的是,早在今年3月份,汤某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刑,直至今年8月20日,刚刚刑满释放。

 

10月5日,汤某与一个朋友一起来到靖江,准备“投靠”在靖江的另一个朋友,在靖江找份工作。谁知来到靖江后发现,这个朋友境况也不太理想。6日,汤某和朋友准备回去,但身上没有钱,就在靖江寻找机会偷窃,筹点路费回去,所得赃款也已挥霍一空。

 

此后,市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被告人汤某未满十八周岁,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罚,介于汤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是什么让他走入深渊?

 

通过诉前调查,法院了解到,在汤某幼时,父母离异,此后他跟随父亲生活。而后来,汤某的父亲与另一名女子再婚生子。

 

在这次汤某被抓获归案后,他的父亲这样作出证言:“他平时基本不在家,每次都在外面钱花光了才回家。我也管不住他了,希望政府能帮我好好教育他,让他得到相应的惩罚。”汤某所在县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出具的审前调查评估意见中也说:“汤某平时在家表现较差,家人无力监管,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较高,不宜适用社区矫正。

 

法官分析,汤某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一是因为法律观念淡薄,不服从父母的管教,且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教育的不力。希望被告人汤某吸取教训,做一个勤劳、勤俭、勤奋的守法公民。同时也希望法定代理人对失足未成年人不抛弃、不放弃,认真履行监管教育之责,帮助和引导未成年人走上健康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