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微信“摇”来情人 被敲诈4000多元

29.07.2015  12:11

          已婚女阿丹(化名),在微信上认识一个能说会道的男网友刘某。相识一个月后,两人发生关系。没想到,此后,该男子多次以拍下阿丹的不雅视频相威胁,向阿丹索要钱财共计4000多元。近日,该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经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起诉,被广陵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阿丹(化名)家住广陵区,结婚多年,婚后的生活平平淡淡,聊微信是阿丹的兴趣之一。

          去年2月,阿丹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一个男网友。对方刘某在扬州工作。在聊天时,阿丹发现,刘某风趣幽默、能说会道,对他很有好感;而刘某也很喜欢跟阿丹聊天,并主动约她见面。

          去年3月,两人在一家宾馆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几天后,刘某突然找到阿丹,称自己遇到急事,要向阿丹借600元应急。阿丹考虑到两人的关系,当即同意了。

          4个月后,刘某又称自己经济困难,向阿丹借1000元。但阿丹当时手头也不宽裕,婉言拒绝了。没想到,对方立即翻脸,威胁道,如果阿丹不借钱,就把两人的关系告诉她丈夫。阿丹一听,怕了,只好给刘某汇款。

          去年年底,刘某再次约阿丹在扬州某宾馆见面,并发生性关系。这时,阿丹突然发现,窗户上有一个手机的摄像头正对着两人,顿时惊慌不已,拿过手机准备删掉。不料,刘某一把抢过手机,称自己是受阿丹仇人的威胁,才来拍她的不雅视频的,坚决不让阿丹删。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刘某以不雅视频相威胁,继续向阿丹“”钱。阿丹因担心不雅视频被公开,每次都无奈答应。然而,刘某拿到钱后,尽管每次都保证删掉不雅视频,却一直不遵守诺言。

          去年年底,阿丹越想越怕,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广陵警方通过侦查锁定刘某的真实身份,并将他上网追逃。今年4月,刘某在山东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查,刘某今年28岁,山东枣庄人,在扬州打工。据刘某交代,在第一次和阿丹发生关系后,他发现阿丹很害怕两人的关系被她丈夫知道。而那段时间,刘某正缺钱,就决定利用阿丹的这个心理弱点,把她当“钱包”。

          在两次得逞后,刘某又谎称是受人威胁,拍下了阿丹的不雅视频,以此向阿丹索要钱财。其实他的手机根本没有录像功能。但是,阿丹并不知道,每次都上当。直到案发时,他已利用这种方法,敲诈勒索阿丹共计4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