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丽公寓地下室“变身”舞厅 小区住户担心安全
地下舞厅出口处。
“小区地下室出租后,承租者封堵消防通道,开设地下舞厅,这种做法合法吗?住户的安全还能让人放心吗?”日前,城区巧丽公寓C区多名业主向《作风与民生》栏目组反映,巧丽公寓C区地下室被占用开设舞厅并对外经营,住户担心存在安全隐患。昨天,栏目组就此事进行了探访。
小区住户:地下室改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巧丽公寓C区位于渔婆南路与江平路交界处,在公寓底楼众多商业用房中,有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共两间门面,公司玻璃门上贴有“舞”字。记者到达现场时是上午,中介公司大门紧锁,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室内有楼梯,可以通往地下舞厅。
附近住户张先生介绍,约两三年前,此处地下室被改造成了舞厅,面积200平方米左右,一般每天中午、晚上开门营业。后来舞厅停业一段时间,听说是被取缔了。不过,如今舞厅又恢复了营业。
巧丽公寓C区住户蒋先生说,地下室改造成营业性舞厅让住户有些担忧,因为改造过程中破坏了人防设施,封堵了消防通道,这样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业主委员会:业主希望取缔舞厅
记者从巧丽公寓业主委员会了解到,巧丽公寓C区地下一层为人防设施,一部分被用作小区住户停车位,其他部分是住户健身活动中心。2011年4月,当时的业主委员会将地下室出租给市民黄先生,用于经营按摩床。后来黄先生单方违约,破坏了地下室防空设施,封堵了消防通道,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上届业主委员会多次责令整改复原无果,于2012年9月终止了租赁合同。当年12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收缴了舞厅内的经营器材。后来,地下舞厅又重新开业。
最近巧丽公寓业主委员会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征求了广大业主的意见。大家希望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配合职能部门取缔舞厅,把宁静、安全的空间还给广大业主。
职能部门:该场所多次取缔未果
栏目组与市人防办取得联系。据了解,今年5月,市人防办发现巧丽公寓C区人防工程内擅自改造出入口通道、设置障碍物,向业主委员会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拆除出入口通道改造设施,并拆除防护区内擅自搭建的建筑物。今年9月,市人防办经过现场调查发现,黄先生向业主委员会租用的区域是普通地下室,不属于人防工程。对于占用出入口通道问题,市人防办责令限期整改。
栏目组从市文广新局了解到,自从去年下半年起,就有市民多次反映巧丽公寓C区娱乐健身活动中心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违规经营现象。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场所进行取缔,但取缔后经营业主又擅自购买设备再次恢复营业。由于经营业主对执法工作不予配合,导致多次取缔未果。后来市文广新局基于附近居民的健身要求,与工商、消防等部门对接,希望促成该场所合法经营,但由于人防设施不能用作娱乐场所使用,申报工作一直未能启动,其相关审批手续也无从办起。
文广新局将此事上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在本月初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确定解决方案,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处置。栏目组将对此事的进展继续关注。
一群人要娱乐,一群人要安全,当一群人和另一群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相关部门的选项是什么?答曰,依法处理,只有依法处理,方能做到案结事了。老百姓之间因民事交往,会签订各种民事合同,这些合同不违反法律,当然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一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结果是合同无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优先适用。合同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栏目组真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处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