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启动 项目负责人终身担责

14.11.2014  12:00

从现在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拳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昨天,我市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副市长鞠林红出席会议。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我市所有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市政道路等,整治内容包括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挂靠情况;监理企业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及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等。

 

我市将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今后,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简称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新建项目开工前,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监管机构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竣工后,必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和五个责任人的信息。

 

鞠林红指出,工程质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不动摇,坚持总包单位负总责不动摇,坚持勘察设计单位的先导作用不动摇,坚持监理单位的过程控制作用不动摇,坚持图审和检测制度的把关作用不动摇,确保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