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工,许多商家、店主都会选择各种喜庆的方式图个新年好彩头。虽然南京明确规定在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多年,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为了图个“好彩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大年初八(2月23日)早上八点左右,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珠江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辖区一工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闻声即动,立即前往现场制止。在工地大门民警看到了一地的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纸屑,现场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白烟还没散去。随后,民警将燃放烟花爆竹的工地工作人员李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今天工地开工,我看到了工地大门口的烟花爆竹禁放标志,但想着新年图个好彩头,就抱着侥幸心理在工地开工仪式上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条规,是我错了,我接受处罚。”该工地工作人员李某说。
据李某交代,爆竹是他过年期间回常州老家买的,从常州带来南京的。他看到了工地门口的禁放标志,但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应该不会被抓到,想着大年初八开工图个好彩头,却没想到大过年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目前,根据相关规定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文明行为举止和安全意识,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好我们共同的城市环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