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成吸纳就业主渠道

14.02.2016  17:31

  
      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的“个体私营经济与就业关系研究”课题组近期发布的《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状况与走势预测报告》指出,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全国三分之一就业、城镇新增就业的90%都集中在个体私营经济部门。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登记个体工商户由2011年的3756.47万户增长到5407.92万户,增长43.96%;私营企业由2011年的967.68万户增长到1908.23万户,将近翻了一番。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登记私营企业每年以超过23%的速度增长。

  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调研员汤正涛介绍,个体私营企业总量增加,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到2015年底,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由2011年的7945.28万人增长到11682.2万人,增长47.03%;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由10353.6万人增长到16394.86万人,增长58.35%。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81亿人,仅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的两年中,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就增加6219.76万人,约占总数的22.06%。

  他表示,近几年来,特别是推进进一步简政放权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个体私营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吸纳就业能力持续提高,吸纳就业的渠道更加拓宽。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就业“蓄水池”作用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