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商局四项举措强化基层法制工作
针对县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实际情况,盐城市工商局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加强基层法制工作。
一、抓好法制培训,提高基层分局人员法律素质。专门举办了一期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来自于原质监、食药监人员的业务培训班,由市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全面讲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法规法规。同时,列出2016年全员学法目录,实施“一月一法、一人一讲、一季一考”的全员学法制度,建立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充满活力的培训机制,强化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
二、梳理相关规定,制定基层分局行政执法内部流程规范。制定了《基层分局委托授权行政处罚案件内部流程规则》,规范基层分局授权案件行政处罚行为,明确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办理的行政处罚委托授权案件的线索登记、立案、调查、核审、决定、移送、执行、立卷归档等程序过程中各业务流程人员职责,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印发了授权案件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格式文本,进一步保证基层分局委托授权案件卷宗质量。
三、落实责任制度,抓好法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把加强法制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抓上手,抓出成效。各县区局每季度开展一次基层分局授权案件抽查、评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市局随机抽取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分别评选出精品案件卷宗和不合格案件卷宗,在法制人员培训班上进行交流点评。对2015年度全系统7件行政复议被撤销(含确认违法)、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作为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并编印成册,进行详细的剖析,警示全体执法人员。
四、充实法制人员,加强基层法制员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契机,各县区局均成立了法制科,全系统有16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执法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同时,对基层分局专职法制员、机关科室兼职法制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了一批法学专业毕业、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中青年骨干,组建了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保证了全系统法制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