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推选和对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
根据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深入开展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排,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推选活动,并对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推选
(一)推选对象
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2个省辖市、30个试点县(市、区)和106个乡镇(街道)。
(二)推选名额
先进市1-2个,示范县、先进县各10个左右,先进乡镇25个左右。
(三)推选标准
《关于深入开展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的10项试点内容及各试点地区重点推进的特色工作。
申报先进市的地区,对照10项试点内容,各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得力的可申请。申报示范县、先进县的地区对照推选标准,进行逐项自评(评分表见附件1),凡评分达到90分的可申报示范县,评分达到80分的可申报先进县。
先进乡镇由各省辖市推荐,每个市推荐2个乡镇,省局综合评定。
(四)推选办法
推选活动按照各地自愿申报、市局审核、陈述答辩、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申报工作由市局统一扎口,泰兴市可直接申报。申报先进市需报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及反映本地区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情况的5-8分钟视频,申报示范县、先进县需报送自评表、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及反映本地区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情况的3-5分钟视频,申报先进乡镇的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以上材料请于11月23日前报送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省局将于11月下旬召开陈述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展示各先进市、示范县、先进县候选地区工作成绩,组织现场投票测评,综合评定先进市、示范县、先进县,并进行命名和奖励。各地要利用推选契机,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推出先进典型,促进面上工作。
二、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督查
(一)督查对象
《江苏省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中的25个县(市、区)。
(二)督查安排
11月23日前:各地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表(见附件2)。如所建书屋与年初申请时发生调整的,请将调整名单一并上报。
11月30日前:各省辖市进行抽查,抽查书屋数不低于通借通还建设数的10%。
12月15日前:省局对各地通借通还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对完成通借通还建设任务地区给予适当奖补。
(三)有关要求
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是2015年省政府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之一,是省政府重点督查的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对照《江苏省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六个统一”标准,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地区,要抓紧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联系人:陈 刚
联系电话:025-83215975
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515室,邮编:210009。
附件:1.示范县、先进县申报对象自评表
2.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自查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1月8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