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小伙因工伤获赔14万 雇主拖欠五年拒不支付
劳动者遭遇工伤已属不幸,然而,受伤后竟然拿不到赔偿,家庭生活陷入困顿,更让人唏嘘。11月6日,25岁的沛县小伙孟闯向媒体求助,他因工伤获得14万元赔偿,但跑了5年,仍没领到钱。
工伤险参保率低出险维权难
循着这条线索,记者多方采访,发现全省竟有近430万名务工农民没有工伤保险!这意味着,万一遇险,将来同样面临难获赔偿的境地。
农民工工伤索赔有多难?这要从孟闯的索赔经历说起。2010年5月,孟闯在荣嘉广告装饰公司从事电焊工作时,车间突然着火,其脸部和手部被烧伤,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作为荣嘉公司法人和经理,许嘉在支付了孟闯2万多元医药费后不再愿出钱。经过3年诉讼,沛县法院最终判决荣嘉公司赔偿孟闯14.8万余元。
可是孟闯迟迟没有拿到这笔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却发现公司租赁的房屋已拆迁,公司账户没有存款,公司名下也没有房产和车辆等财产。今年8月1日,许嘉因拒不履行义务被沛县法院拘留15天。拘留时,许嘉扬言:“要钱没有,想拘留,随便!”
一家都是农民的孟闯不知道怎么办:“我光是做一个下巴恢复手术就要20万元,手基本上不能正常干活,女朋友也因此散了。”
赢了官司得不到赔偿,孟闯并非个例。沛县法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王长江告诉记者,仅在沛县法院,每年就有20多起类似的工伤赔偿款执行难的案例。
其他地区也屡屡爆出类似案例。今年1月,太仓市一家木材加工中心锯木工李明,在锯木时不慎锯伤右手。法院判定企业赔偿35万元,至今李明的赔偿金仍未到手。去年6月,广东省江门市双水镇一油库发生爆炸,油库员工黄宗旺等三人被大面积严重烧伤,油库老板在发生事故后逃逸,当地法院执行庭采取各种办法,均未找到老板。
乡镇企业逃避投保成重灾区
“这样的悲剧,本来完全可以避免。”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唐其宝说,其实只要缴纳了工伤保险,遇到工伤事故,一切后续治疗及康复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保险的费用多少呢?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陈敏仁告诉记者,按国家规定,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全额缴纳。一般风险企业为员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如果员工月收入为3000元,每月只需交纳30元,风险较高的煤炭、石油化工等企业则要交到2%左右,风险较低的企业只需缴纳0.5%。”
然而,就是这并不多的费用,很多企业也不愿缴纳。
以我省为例,目前江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949.7万,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只有1520.7万人。而这相差的429万人,大多数集中在乡村区域的中小企业,由于这些企业普遍规模不大,承受工伤事故能力弱,一旦发生工伤致残、致亡,对这些职工本人和家庭都是沉重打击。
为此,我省早在2005年起,就将乡镇区域企业列为工伤保险扩面重点,试图让工伤保险成为务工农民“第一保”。可是多年来,乡镇一级企业参保人数增长缓慢。
原因何在?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坦言,工伤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因此,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苏北一些县乡,领导担心社会保险扩面,提高企业成本,从而影响当地招商引资环境,因此,“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并不积极。”
记者了解到,为了减少支出,不少企业打起了歪主意。苏北某县一位分管社会保险的科长透露,一个通用的办法是“改头换面”。一些企业为省下保险钱,让员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参加社保。“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只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这样,企业既减少了社保支出,又完成了参保任务。”由于广大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对此一般也不较真,往往在出事后,才后悔莫及。
落实社会保险法成当务之急
为督促企业参保,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这个制度的亮点在于,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且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令人尴尬的是,这项制度实施3年来,很多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并不积极。原因是,追偿太困难。“连法院都执行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到哪里去执行呀?”徐州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夏涯冬说。
以南通为例,作为省内先行支付制度做得较好的地区,该市至今共受理78例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支付总额高达数百万元,但至今无一例成功追回。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陶波说,从工伤事故发生到工伤待遇申请,一般走流程需要一两年,等到手续齐全后,有的用人单位已经注销,或者不知所踪,或者第三人找不到或已无可执行财产等状况,致使工伤保险先行支付面临追偿风险。
作为业内专家,唐其宝坚持认为:“先行支付只是权宜之计。要杜绝孟闯们的悲剧,最终还是要靠社会保险的应保。”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已着手推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城乡从业人员、居民全部纳入信息登记系统。流动就业人员、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已作为信息比对重点录入。听到这个消息,孟闯在电话中大哭。他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全面推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不要让我的悲剧,再在其他人身上发生了!”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