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企业拒付工资 务工人员维权一年获赔

12.10.2016  05:41

小王在我市一家企业打工,去年11月,他因工伤停工休息。停工期间,企业仅支付了4000元工资,就以他有工伤保险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小王无奈之下与企业负责人对簿公堂,近日,他终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去年11月的一天,小王在企业作业时,左手被压在一块铸件下,造成左拇指末节离断伤。后经相关部门认定,小王发生的事故为工伤,小王伤残程度为九级。

 

小王受伤后,一直停工养伤。因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他的生活变得很艰难。虽然多次向企业索要经济赔偿,但企业仅支付了4000元工资,便以小王已经投保工伤保险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赔偿。受伤8个多月后,小王仍未能获得企业补偿,无奈之下,他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告诉他,除了工伤基金的补助外,企业还需要支付小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相关费用。经过多次庭外调解,企业最终同意补偿小王4.5万元,并于近日付清。加上一次性补助6.8万元,小王一共获得了11.3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