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工伤保险费率降低 一年为企业减负1.7亿

19.01.2016  19:51

  费率是工伤保险制度设计和平稳运行中的重要政策参数。它既决定筹资水平,又决定保障能力。无锡市从2006年起逐步实行了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这一费率政策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工伤预防,较好发挥了工伤保险的社会共济作用。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形势向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相对稳定,风险基本可控。但总体看,工伤保险风险类别划分比较粗且不够科学,难以全面如实反映用人单位真实风险差别。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需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从而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作出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重要部署,加快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完善的进程。省人社厅、财政厅于2015年9月下发了《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无锡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确定了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实施。

  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结合无锡市现行费率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将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八个行业类别划分。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依次调整为0.3%、0.7%、1.1%、1.4%、1.5%、1.8%、1.9%、2.0%。调整后市区平均费率由原来的1.31%降至1.02%,降幅22.3%。用人单位已按《无锡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执行费率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在新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仍按原浮动档次浮动。本次费率调整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一年可为参保单位减负1.73亿元。

  原标题:市区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一年为企业减负1.7亿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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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