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为8万家单位减负9347万元
16.05.2016 09:30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适时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无锡市社保中心根据《关于层转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区工伤费率调整操作口径的会议纪要》(锡社保会纪〔2016〕2号),调整了单位行业分类及工伤费率,明确了工伤费率调整时间及操作要求。
据悉,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按“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依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原有的三类(0.8%、1.6%、2.4%)划分成八类(0.3%、0.7%、1.1%、1.4%、1.5%、1.8%、1.9%、2.0%)。
日前,无锡市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均已纳入工伤保险范畴,相关工伤费率已调整到位。2016年5月起,市社保中心将依据工伤费率调整实施时间,对上述单位在调整实施前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调整后的费率标准进行抵冲结算。此次工伤费率平均降幅达22.3%,调整涉及全市近80000多家参保单位,惠及160多万参保职工,抵冲金额预计达9347万多元。
此次费率调整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工伤职工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同时费率下调将推动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更加科学、合理,适度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稿件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6.05.20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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