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会找准定位 构建劳动争议调处新机制

25.11.2016  20:02

      本网讯  江苏将逐步建成全省工会网上法律服务平台与网下实体性援助服务平台相结合的模式,形成高效快捷的职工诉求回应机制,使职工进一个门、上一次网、打一个电话,就能得到工会的全程调处帮助。

        11月24日,省总在南京召开全省工会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职工维权带来的新挑战,积极探寻工会劳动争议调处的新规律,构建协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新机制,更好发挥工会组织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大局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当前,受全球经济增长低位徘徊、复苏基础依然脆弱等因素的影响,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着下行压力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等方面的挑战。同时,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这五项重点任务,实现优胜劣汰和产业重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关停并转一些企业,职工群众的利益必然会受到一些影响,劳动关系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多发频发态势。这就要求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依法维护好职工权益,充分调动他们投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共同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工会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新格局。大力推进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企业四级服务平台,打造半小时服务圈,方便职工就近就便表达利益诉求,及早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积极拓展“互联网+”模式,推进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省总工会将在江苏职工之家网开辟“12351”网上法律服务站,通过“在线咨询”“律师服务面对面”“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知识库”等网上服务模块,为职工提供线上咨询与服务,逐步建成全省工会网上法律服务平台与网下实体性援助服务平台相结合的模式,形成高效快捷的职工诉求回应机制。进一步完善苏工阳光预警信息平台,在省、市、县三级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向下延伸,力争用两年时间,初步建成覆盖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的“小三级”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平台。充分整合工会法律维权的各项手段,将监督、协商、调解、援助等维权资源有机衔接起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工会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加强与人社、司法等部门和法院的沟通联系,推进工会调处与劳动监察、仲裁以及法院审判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

        会议提出,在工会劳动争议调处中,要注意把握关键环节。一是找准角色定位,辩证处理好政府主导和工会参与的关系。新形势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政府起主导作用,工会组织的职责更多的是主动参与、协助和推动。要注重把调解与监督、协商和援助等手段有机衔接起来,打好维权“组合拳”。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辩证处理好上级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关系。当下级工会遇到不能维权、不便维权、不敢维权的情况,上一级工会要主动介入,积极协助下级工会或代替下级工会履行维权职责,从而推动问题快速有效解决。三是加强分类指导,辩证处理好个体和集体劳动争议的关系。集体劳动争议特别是重大集体劳动争议,需要工会迅速向党委、政府报告,在党政主导、有关方面参与下,共同推进解决。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及时反映职工诉求,并提出妥善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职工人数较多的重大侵权事件,工会要迅速启动监督和援助手段,主动介入,全程跟踪,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四是注重主辅结合,辩证处理好民间调解与专业调解的关系。在挖掘培育民间调解形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的同时,积极协助人社、司法部门,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劳动争议调处工作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谢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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