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会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 无偿维权打官司

22.05.2015  18:38

5月22日,在南京正洪街广场,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市民提供维权咨询。

  新华报业网讯 讨薪遇到老赖、加班拿不到法定工资、单位不缴社会保险费……打不起这些职场官司的职工今后有了好帮手——5月22日,江苏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成立,将无偿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我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的队员,由来自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等8家律师事务所、省劳动监察总队、省总工会、南京师范大学的52名律师、机关干部、教师和学生组成。13个省辖市总工会也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志愿者们将通过以案说法、现场调解、与企业1+1结对子、微博微信互联互动等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地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成立仪式上,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海涛表示,省、市、县(市、区)、街镇(园区)四级工会以“职工在我心中,阳光与你同行”为主题,开展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行动,就是要推动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发展。

  当一名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并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当天,志愿者代表还庄严宣誓。据了解,志愿者在接受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后,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未经同意不得自行终止服务,未经指派不得以工会或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名义从事法律事务,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成立仪式结束后,省总工会、南京市总工会、秦淮区总工会、白下高新园区、五老村街道、红花街道等6支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现场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吉强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