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发布实施

23.12.2016  02:06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通州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实施。

  《细则》规定了通州区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门类载体、移交档案的保管期限、时间及相关要求。附件为通州区档案馆依法接收档案的进馆单位名录,确定了116家进馆单位及档案门类。

  《细则》的制订是通州区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的一项重要举措,历经广泛的调研调查和征求意见,数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审议和讨论修改,最终通过江苏省档案局审核批准。

  《细则》的发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档案资源建设的高度重视,有力保障了应接收档案全部进馆,对建设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反映真实面貌、富有地方特色、覆盖人民群众的通州区档案馆馆藏体系,完好保存和有效利用本地区档案资源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陈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