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现“三个新”
今年以来,崇川区院以便民服务为目标,无缝衔接为抓手,规范操作为基础,通过积极开通查询预约新途径,开辟查询服务新领域,开拓查询管理新思路,全面提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3038批次,涉及单位3246家,涉及个人3944人。录入受贿犯罪6件5人,行贿犯罪1件1人和行贿行为42人的相关信息,有效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开通查询预约新途径,便民服务出实招
随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的日益增多,崇川区院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在传统的电话预约、发送邮件预约、现场申请的基础上,新增开通了两种网上预约查询方式,搭建服务群众平台。申请人员登录崇川检察院网上群众工作中心,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或通过“崇川预防”微信平台,进行微信预约查询。申请人员将拟查询单位和人员信息发送成功后,查询人员将查询内容及时录入系统。待申请人员提供齐全的查询资料后,查询人员将相关查询申请发送领导审核,当场出具查询告知函,为申请人员减少等候时间,实现查询工作高效运作。该院指派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并全天候接受查询预约和预防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需必办。同时通过在查询中心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开通微信预约查询的公开承诺书》,发放印有“崇川预防”二维码的预防宣传资料、《江海晚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微信平台自5月底开通以来,共接受预约查询137批次,答复与查询相关的咨询17次。
二、开辟查询服务新领域,无缝衔接抓合力
崇川区院不仅积极扩大查询对外覆盖面,同时也将查询系统应用到本院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招投标工作中。一是实现法律监督与行业监管的有效对接。2014年6月1日,该院与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联合发文,决定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开展推荐社会职务、推荐评选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优秀商会工作集体及个人等工作管理的必经程序。同时,针对去年开展的银行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银行信贷审查工作的对策建议,该院正与工商银行南通分行积极协商、专题调研,就共建查询机制达成共识,并就具体操作充分探讨。二是实现对本院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项目招投标的全程监督。今年以来,预防科对该院办公设备采购、机房改造、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等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进行指导,建议将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写入招标公告中。同时会同区纪委、该院纪检组、监察室对项目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进行现场监督6次,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提醒实行合同“双签”制,起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三、开拓查询管理新思路,规范操作夯基础
崇川区院定期分析查询系统运行情况,对查询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撰写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存在“四个问题”应引起重视》,相关情况反映被省院录用。同时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科学管理。一是严把查询录入关口。在与自侦部门、公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移送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与外部的联动。为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录入及时、准确,商请区委政法委以政法联席会议形式,明确崇川区法院及时向该院案管科和预防科反馈职务犯罪案件上诉情况及二审判决结果事项。同时积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沟通,完善相关人员信息。如在录入某菜市场管理人员受贿案人员信息时发现部分行贿人的身份证信息、职业等信息缺失,及时与市场管理主管部门联系,完成人员信息归集4人次。二是严把资料审核关口。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提高警觉性,对有串标、围标苗头的情况及时加以制止。如曾发现同一人以两家公司的查询经办人名义携带这两家公司的材料申请查询,申请材料中显示两家公司参与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查询人员发现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当场向该经办人讲明查询规定和要求,明确指出对其所在公司查询申请予以受理,对另一家公司的查询申请则要求该公司重新指派经办人员来办理查询。三是严把结果出具关口。为确保查询结果准确无误,该院指定专人对每一份查询申请资料所申请查询事项与查询结果告知函所载内容进行核查比对,及时审查申请查询的信息录入是否准确,以便及早发现差错,在申请查询单位或个人领取查询结果告知函之前予以补正。既体现检察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为申请查询单位或个人提供准确的查询结果,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