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援助5岁男童获医疗事故赔偿

17.03.2017  14:35

近日,淮安市淮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历时1年零7个月的诉讼历程后,终于帮助5岁儿童张某获得医疗事故赔偿。

男童张某于2012年出生,2013年进入淮安某医院治疗,经两次医疗事故鉴定后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2015年9月,该区法律援助中心葛志军律师受理此案。诉讼过程中经司法鉴定认定构成十级伤残,而根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四级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在院方不认可情况下,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二审后于近日获得终审判决。终审判决支持张某十级伤残诉讼请求,判决院方赔偿8.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