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红会:让捐助者善有所报

27.11.2015  18:29

  “爱心证书”显示,在晋中市红十字会捐赠的民众及家属,如有救助事项,可获得之前捐赠金额的5倍援助。范丽芳摄

  中新网太原11月27日电题:山西晋中红会:让捐助者善有所报

  作者范丽芳

  “对于非定向的捐款,捐赠者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有需要救助事项,可凭借此证向接受捐款的红十字会提出救援申请,救助金额最高可达捐赠金额的5倍”。此段说明被附在山西省晋中市红十字会颁发给捐赠者的“爱心证书”使用说明里。27日,该会工作人员坦承,此举意在让捐助者爱有所报,引导更多人向善。

  “郭美美事件”以后,红十字会高频走入民众视线,引发其信任危机。面对网络上存在对红十字会的质疑,山西省晋中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李泽永认为,应该正视现实,始终怀着谦卑之心、谦躬行事、踏实做事。

  在此背景下,晋中市红十字会坚持“公开”、“透明”,每年通过媒体、网站公示每笔捐助的明细,坚持“捐款来源公开、救助条件公开、救助去向公开;救助制度透明、救助过程透明。

  此举为该会重新赢得民众信任。晋中市红十字会提供的材料显示,近年来,该会筹集到的善款稳步上涨,2012年,晋中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共收到各类捐款(物)总额101万元,2013年增长至223.9万,2014年为322万元,2015年截至10月底已达到351.5万。

  为了确保所募集的每一分钱真正用于“社会最易受损群体”,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当地红会在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的过程中,增强工作的公开性,所有资金来源、救助去向、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操作。

  而在互联网+流行的当下,当地红会通过微信等新的社交平台募捐,更大程度打破了地域限制。数据显示,在2014年上半年“小宸艺”救助中,北京、太原、榆次、平遥四地,通过微信发动,收到社会捐赠8万元。

  红会工作人员也常常被捐赠者的善举感动:年过古稀的夫妇梁生跃、刘月英,连续8年每年定期捐款1000元;天津薛建平连续三年,定向救助平遥一中在读中学生,每年1.44万元……

  但“让捐助者爱有所报”会让爱心更持久。无论哪种形式的捐款,捐助者都将收到由晋中市红十字会颁发的“爱心证书”,捐赠者持证捐赠款物,由红十字会按次填写爱心捐赠记录,并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将来,捐助者或其直系亲属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可以给予其捐赠金额5倍的救助。”晋中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称,用政策引人向善,才能集聚更多爱心,让更多人参与慈善。(完)

  原标题:山西晋中红会:让捐助者善有所报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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