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芝山灰岩矿(溧阳部分)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07.01.2015 20:3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川山评报字(2014)F172 号 评估机构: 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权出让方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委托方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人: 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 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芝山灰岩矿(溧阳部分)采 矿权; 评估目的: 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让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芝 山灰岩矿(溧阳部分)采矿权提供公平、公正的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4 年10 月31 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参数: 保有资源储量:2980.86 万吨,其中,原矿区1393.05 万吨,扩大区1587.81 万吨;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2980.86 万吨;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2843.61 万吨; 生产规模:230.00 万吨/年; 矿山服务年限:12.88 年; 评估计算年限:13.88 年; 固定资产投资:9214.56 万元; 流动资金:460.73 万元; 原矿不含税销售价格:32.48 元/吨; 正常生产年销售收入:7470.40 万元/年; 单位总成本费用:21.02 元/吨; 单位经营成本:18.38 元/吨; 折现率:8.00%。 评估结果: 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芝山灰岩矿(溧阳部分)采矿权在本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2014 年10 月31 日)时点上的评估价值为7480.43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肆佰捌拾万零肆仟叁佰元整。其中,扩大区(保有资源储量1587.81 万吨)采矿权价款为3984.8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捌拾肆万捌仟叁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如需查阅全文,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599706。”
附: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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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7.01.201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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