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企业必须组织逃生演练

05.11.2015  09:30

  齐鲁网 11月5日讯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从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4月底,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整治隐患突出大型商场养老院等场所

  通知提出,山东集中行动将突出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执法、社会监督四项重点。隐患整治过程中将着重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矿区,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农村等重点路段,校车、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场、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

  对小化工、小矿山、烟花爆竹等规模小、设备设施落后、管理混乱的企业,山东将关闭淘汰,消除安全隐患。

   20多个省直部门分工明确

   市级领导每月至少1次指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

  山东对20多个省直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要抓紧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其中,省教育厅将要负责制定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校舍等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省安监局负责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氨涉爆等工贸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等。

  今后,山东省安委会将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分赴各市督查制度,总结各地创新做法,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实行领导干部包县(市、区)、包乡(镇、街道)、包村制度,保证每个县(市、区)要有一名市级领导、每个乡(镇、街道)要有一名县级领导、重点企业和社区要有一名乡(镇、街道)领导负责,敦促指导所包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社区集中行动的开展。市级领导每月至少1次、县级领导每月至少2次、乡(镇、街道)领导每月至少3次到所包单位,指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执法情况。

   所有企业年底前必须组织应急逃生演练

  在企业单位方面,通知要求,企业要自查自纠,每月要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治结果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要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快整治;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所有企业都必须在2015年年底前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

  对全省30万吨以下的17家小煤矿和达不到规模要求的39家非煤矿山,今年底前将全部关闭退出;全省2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16年年底前要全部退出,2015年年底前要退出23家。对于民爆行业现有的2条手工混药生产线,也将要立即淘汰。

  对于全省采取崩落法、空场法等开采工艺的34家非煤矿山,一律停产改造为充填采矿法。采空区凡未崩落充实的,要采取强制放顶等措施进行崩落;不能强制放顶的,要实行尾砂或者废石充填。凡不按要求进行充填、崩落的,一律禁止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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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山东启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企业必须组织逃生演练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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