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认真履行部门职能 着力净化粮食市场

30.12.2014  18:06

 

为进一步提升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能力,淮安区粮食局紧密结合粮食流通新形势,围绕完善粮食执法体系,推进依法管粮等工作重点,坚持监督检查与优质服务、与诚信体系建设、与依法查办案件相结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为辖区内粮食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一、营造依法管粮良好氛围

加强粮食法律法规的学习,是提升依法管粮能力水平的前提和基础,该局始终把学习作为依法管粮的工作重点。一是突出学习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与粮食流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提升粮食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二是紧紧抓住普法和5月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契机,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粮食执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车、标语、条幅、展牌、送法上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国有粮食企业服务承诺、普及粮油知识,以及粮食部门的新形象、新职能,营造守法经营、依法行政的氛围。全年共印发各种宣传手册和宣传资料1200余份、各大媒体发表文章13篇、使用宣传车17辆次、开辟宣传专栏橱窗3期。

二、强化粮食流通市场监管

为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加大粮食流通市场检查力度。一是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发布了《淮安区关于加强粮收购市场管理的通告》,通过各种媒体连续播报,并组织人员在各交通要道口和人群相对集中的集市进行广泛张贴。各粮管所还利用横幅、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依质论价办法。全区共张贴《通告》800余份,悬挂依法管粮横幅26条,张帖标语120余张。二是召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工商、质监、物价、公安、交通、海事、粮食等多部门人员组成的粮食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粮食收购市场监管执法组及巡查组,共同打击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粮食收购许可证、非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跨界收购粮食和欺行霸市、参杂使假、操纵粮食价格、强买强卖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格局。三是构建区域粮食执法体系,实施区域联动。针对淮安区与涟水县隔河(废黄河)相望的特殊地理位置,两岸商贾习惯跨越废黄河所在地来往交易的特殊情况。该局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执法人员赴涟水县共商废黄河两岸交界区域粮食市场联合执法工作。通过会商,两县(区)达成多项共识并付诸实施,确保实现边界执法无盲区、无漏管、无脱管。四是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的粮食入库以及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各种损农坑农和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的违规行为。通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更好地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区域粮食流通持续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数150余人(次),检查粮食收购主体89个,查处违规运输粮食500余吨。

三、狠抓粮食收购资格核查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格的管理,规范粮食收购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省、市粮食局文件精神,于3月初依法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年度核查工作。为切实保障年度核查按期有序开展,该局提供了“不排队、不跑冤枉腿、不找错人”的101%满意服务。通过发放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全区粮食收购经营者“三告知”。即:告知其年度审核的日期时间安排,避免“堵车”、拥挤,不排队;告知年度审核所需的资料,一次性提供资料清单,确保经营者带全资料不跑冤枉腿;告知审核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方便经营者不找错人,确保符合粮食收购资格规定条件的粮食收购经营者能及时顺畅的通过年度审核。据统计全区共计受理材料121家,认定通过114家,暂缓通过3家;停业、歇业2家;注销2家。整改了19个问题。

四、组织粮食信用等级评价

一是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全区从事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和转化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117户,全部纳入守法诚信评价范围,确保评级工作无死角。二是依据信用评价的10项单项守法评价指标和配合监管评价指标以及6项基本要求,采取企业自行申报,粮食局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照评定标准确定A(AA)、B、C、D四个等级并公示。三是及时将评价结果提供给政府社会信用体系管理机构和单位,并集中开展集体授牌活动,扩大守法诚信的影响力。四是在年度监督检查活动中,严格按照粮食企业的守法诚信等级,实行分类监管。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以外,对不同等级的粮食企业,安排不同的检查次数。对守法诚信等级低的粮食企业,采取重点监控,努力提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效率。此外,该局还通过走访群众,加强与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粮食经营者的社会信用信息,确保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五、积极推进放心粮油工程

为了切实提高“放心粮油”工程创建质量,该区本着“宁缺勿滥、好中选优”为出发点,以“布局合理、交通方便、靠近社区、规范经营”为基本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粮食部门实施、多个政府部门协同联动”的新机制,引导、培育和规范粮油消费市场;该局还联合区工商、质监等部门出台了《淮安区“放心粮油店”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放心粮油店”评选标准》等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推动“放心粮油”工程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全区共创建了“放心粮油店”28家,其中市级8家、区级20家,超额完成了任务,达到了全区“放心粮油店”城乡全覆盖。

六、开展“转圈粮”整治活动

根据省市粮食局《关于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该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一是专门成立了转圈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督导各涉粮企业制定企业自查计划,开展自查工作,完善基础工作台账,整理相关资料,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标准。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工作要求等,切实保障不走过场,确保整个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对区域内所有的政策性粮收储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对涉粮企业2013年以来地方储备粮食轮换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相关的批文、收购凭证、保管台账、财务台账、财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逐项核查。四是在检查中突出三个重点查:①承担地方储备的企业重点查,②粮食流动批次多的企业重点查,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重点查。通过检查,被检查企业都能够严格执行储备粮轮换的法规流程,无账面轮换的虚假轮换;无未轮报轮、虚购虚销、买陈抵新、低收高转、串换品种;无轮换粮既作商品粮统计又做储备粮统计等行为发生。

七、落实 “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

为了更好地落实“五要五不准”守则,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一是召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收购库点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对照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和市粮食局“十个一”收购服务规范要求,守住“卖粮难”底线,绝不触碰“打白条”红线。二是统一制作“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和“十个一”收购服务规范标牌,随同粮食品种、价格和《依质论价办法》等一并在粮食收购现场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时刻提醒工作人员遵照执行,方便售粮群众对照监督。三是组织机关人员分组分片深入基层进行督查,对收购政策没有及时公开和便民服务措施不齐全、意见箱没有设立的收购库点,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四是积极筹措资金,抓紧腾仓并容。一方面主动与农发行沟通,利用共同担保基金,争取收购资金支持,确保以钱等粮,切实做到“钱粮两清”不打白条;另一方面加快库存粮销售,回笼资金,并积极与粮食加工企业、外地粮食购销企业代购代储业务,确保资金供应充足。另外,加大即购即销力度,减少库存占用,解决仓容不足问题。通过销售库存粮腾出有效仓容,同时动员和租借社会仓容,来满足全区农民售粮要求。五是切实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管理。区局组织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监督检查科人员为成员的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组,全天候高强度开展对市场进行督查,并将监督检查延伸到非国有粮食企业以及粮食经纪人,做到辖区内收购市场全方位,多形式动态管理,凡涉及到“打白条”、限收拒收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由于各项措施落到位,该区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农民踊跃交售粮食,群众满意度较高,“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八、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为确保粮食库存检查数据真实、完整,该局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对实物测量、帐务检查和核对、储粮安全等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步骤,对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的各项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储粮单位在检查完成后,组织人员审查各项资料、汇总数据,对所有核实资料进行整理和规范,纳入档案管理。通过对粮食库存实物、台账资料、工作底稿、轮换计划、仓储安全等方面的检查,所有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达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项手续齐全,仓储管理规范。从检查的结果看,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得到省、市局领导的好评。(淮安区粮食局李重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