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放心粮店建设
泰州市粮食局 王金明
粮食市场化改革后,粮油零售经(兼)营粮(门)店的大量涌现进一步丰富了市场、搞活了流通、方便了群众,但由于资质良莠不齐、商品千差万别,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粮油质量安全事件。尽管《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涉粮部门职责有明确的界定,但是作为粮食流通管理部门之一,我们粮食工作者理当从更加积极履行法定职能、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放心粮油消费环境的角度出发,积极推进放心粮店建设。
一、近年来我市推进放心粮店建设的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
工作考核推动。2006年12月统一使用“放心粮店”称号(中粮协[2006]第031号)后,我局进一步把放心粮店创建纳入到年度粮食工作目标中,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形成了全市面上推进工作的合力。止2014年底,我市共创成各类放心粮店(柜)165家,实现了全市乡镇100%覆盖目标。
舆论宣传促动。在“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10.16”世界粮食日等时点,组织市(区)局通过上电视、登报纸、布展板、拉横幅等,让群众对粮油安全消费有更深入的了解、更直观的感受;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向消费者普及粮油质量安全实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向区域粮油加工企业发放《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倡议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增强了全社会重视粮油安全消费的意识。
放心产品拉动。服务指导区域具备条件的粮油企业积极创建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信用评价试点企业,督促企业不断增强粮油企业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认真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把粮油产品质量关,全面提升企业内在素质和形象。截止2014年12月,全市已有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的认定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9家、“信用评价试点企业”7家。
2、科学设置指标,协同多方力量
硬化先决条件。通过分级监管区域监管确定涉粮者相应的诚信等级(共分A、B、C、D四个诚信等级),只有被确定为A级以上的粮油店(柜)才可以申请成为“放心粮店”,否则不得申请。同时,粮油经营者的主体资质、经营行为、环境卫生等也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才可能申请。这些前置性的先决条件,为加强和规范放心粮店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性保障。
部门联合确定。创建之初,放心粮店由粮食部门和行业协会认定、授牌,而实际工作中,经营者商品价格、计量器具、卫生状况等都超出了粮食部门的职能范围。为确保放心粮店让消费者放心,我们借助粮食流通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部门),协调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联合对申请放心粮店的粮油经营者进行审核验收,合格的以粮食流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授牌,时限一般为3年,到期继续申请需通过复审。经营中,若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且符合预先摘牌规定要求的,一律摘去“放心粮店”牌子,并由有关职权部门予以相应处理或处罚。
留足创建空间。为调动粮油经营者参与放心粮店创建的热情,我市逐步摸索出了“粮油经营店(柜)→市(区)级放心粮店(柜)→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柜)”的创建路子。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把那些创建热情足、服务态度优、群众口碑好的粮店纳入范围,再通过好中选优和认真考核。“放心粮油示范店(柜)”从通过市级粮食流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的市(区)级、提出申请的“放心粮油店(柜)”中产生。这样逐级申报考核、依次递进授牌创建模式,保证了创建质量。止2014年底,我市共创建“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柜)”31家。
3、注重学习借鉴,争取多方支持
借鉴成熟经验。2007年以来各市(区)都从自身条件出发探索创建,但标准和要求有高有低,命名也很不一致,有“放心粮油便利店”、“放心粮油合格店”、“放心粮油店”等多种称谓。为确保创建质量,我市一方面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办法、深化监督检查、加强考核评价等切实加大创建工作推进力度,另一方面组织粮食流通管理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和市(区)粮食局负责人员积极走出去学习,远赴河南孟州、近往周边兄弟市,学习创建好经验、新做法应用到创建和工作推进中。
推广创新样板。创建初期,我们主要以军供站点为依托推行国有国营放心粮店,以此来带动其他经营主体创建。经过不懈的探索,逐步形成了质量放心、卫生放心、价格放心、计量放心、服务放心“五放心”粮店创建模式,并界定了每个“放心”的具体内容,使创建步入快速推进阶段,最高峰全市有200多家放心粮店。2014年下半年,我市又在主城区率先启动了升级改造工作,引导区域放心粮店在“五放心”(质量放心、卫生放心、价格放心、计量放心、服务放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八统一”(统一编号、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统一价格标签、统一店堂货架、统一上岗标牌、统一意见箱)延伸,推动创建提档升级。另外,姜堰创新运作放心粮油连锁店(9家),海陵也将启动“网上粮店”便民服务……对此,我们将及时总结,努力把创建工作推向前进。
争取资金支持。虽然过去通过粮食流通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合监管机制,但是作为粮食部门推进放心粮店的有效抓手相对仍不够“给力”。2014年以来,我们努力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目前三市三区中:泰兴,每年予成品粮油应急保供资金100万元,可从中列支费用同步推进放心粮店;靖江,每年40万元放心粮店专项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海陵,用于放心粮油工程的专项资金2015-2016年每年34万元,以后每年20万元;姜堰,明确每年每个“放心粮店”1万元的预算指标),通过以奖代补、成品粮油检测、粮店硬件投入等使工作推进落实有了更为实在的抓手。
应该说,我市放心粮店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实在成效,但在如何引导放心粮店扩大经营、提升经济效益,提升放心粮油影响力、做大放心粮油销售规模,拉动地区粮油产业发展等方面还有待付出更大努力,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寻求有效突破。
二、我市下一步继续推进放心粮店建设的对策建议
1、理清内在关联,努力提质增效
在创建数目上,要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创建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市、市(区)两级要通过协力工作,真正实现放心粮店100%覆盖区域所有乡镇街道既定目标;丰富“五放心”内涵,进一步推广“八统一”创建新做法,推动各地完善形成《成品粮油质量定期抽检实施办法》、《放心粮店(柜)评价奖励办法》等创建长效机制,确保区域放心粮店在新起点下发展、在高质态下运营。
在创建效益上,要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政府主导是当前推进创建工作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创建改善粮油消费环境,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实现创建社会效益最大化。同时,放心粮店只有得到群众接受和认可才有其存在价值,也才能形成应有效益,这样创建也才能长久。我们要从积极履行民生职能的角度出发,通过加强日常监管、考核奖惩、宣传推广等促进放心粮店健康发展、提高竞争力,在竞争中占领市场、提升效益。
在创建作用上,要处理好引导经营者与引导生产者的关系。随着生活水平、消费偏好等不断变化,消费者已经不满足于一般的大米、面粉等大宗粮油品种。我们要通过创建,引导经营者顺应变化了的市场需求,主动丰富粮油产品、添加经营业务,把握住由消费者心理变化而折射出的购买新倾向,取得“事半功倍”效果。同时,我们也要着力引导生产者进一步细分市场、寻找空白点、畅通粮油生产到流通的渠道,使生产最大程度上建立在更加适应和满足消费需求的基础上,从而扩大生产能力、提升经济效益。
2、全面拓宽思路,谋求更大突破
用好用足政策支持。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提出2018年年底前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而此前省粮食局已确立放心粮店100%覆盖全部乡镇(街道)的目标,二者不谋而合,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已有成果,形成新的、更有力的创建工作抓手。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正式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意味着我市也将全面进入地方立法时代。我们要积极借鉴无锡通过推动制定《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将涉粮立法需求上升为地方法律规定的做法,及早梳理涉粮规章,待条件成熟时向地方立法机关反映涉粮立法需求,并最终形成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本地粮食流通法规,比如将放心粮店财政资金支持等用法规固定下来,这样工作就能得到持久落实和推动。
适度推进店所合一。现在原有城区国营粮已不复存在,但一线乡镇粮管所多数仍在我们自己手中,且历史位置相对较好,为我们在乡镇一线推进创建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我们可以考虑从中辟出专门空间设立放心粮店,并针对乡镇消费群体推出以“两代一换”、“粮食银行”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也不失为一条创建落实途径。
建好集中配送中心。按照政府引导、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粮油配送体系,一个市(区)一个以上配送企业(中心),有利于解决粮油质量安全隐患,实现区域放心粮油配送基本覆盖。配送企业(中心)建设要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并优先考虑和引导由本地粮油企业来主导,这样既有利于实现产销合一,也有利于利润在生产、销售领域合理分成,促进产销相互间良性互动,形成规模溢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