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出台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09.09.2015  15:00

 

              为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企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近日,连云港市出台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职代会在公司重大决策中职责定位,落实党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突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中心地位,发挥经营层在拟订和执行决策事项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群众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决策的制度,形成各决策主体间协调有序运转、紧密配合的机制。

            《实施办法》要求,市属各国有企业要于9月底前制订本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经上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执行,并对企业各责任主体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