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已有27830人取得社工职业证书 居全国第二

16.03.2016  10:50

      3月15日是第十个国际社工日。记者从省暨南京市主题宣传活动现场获悉,我省已有27830人取得社工职业证书,居全国第二。社会救助、犯罪预防、戒毒矫治、纠纷调解……专业社工已成为创新社会治理“能手”,但很多人仍面临生存困境。记者调查发现,要想走出困境,专业社工还需补上“链接资源”这一课。

      社会组织寄生情绪普遍浓厚

      无锡市崇安区江海街道专职社工范向群成立了自己的“向群社会工作室”,她的苦恼是,很多社工专业大学生想来工作,但他们不敢聘用,经费不够!“工作室曾尝试和工商联合作‘义卖’活动,但募集资金有限,也没有形成合约式发展模式。说实话,社会组织在没有成长壮大时,需要政府购买资金扶持,一旦进入正常发展轨道,就应当自我造血,靠政府不应是常态。”

      “你们有没有发现,社工队伍里女生居多,男生少之又少。因为传统观念里,男生要养家。大学毕业,一个月挣3000多元,自己生存都难,怎么养家?”南京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专职社工王瑞海说,几年来,他们共承接5个政府购买项目,50万元左右,但中心有6名专职社工,开支仅靠政府购买,肯定不行。“我们也在尝试和企业合作,为城市流动人口家庭的孩子圆梦,但都是临时性的少量赞助,随时可能‘断粮’。”王瑞海坦言,“我们还是没有开发出让人知晓的、信任的公益产品,公益组织需要学会自我推销。”

      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有7万多家社会组织,当前因为自身弱小,依赖政府的寄生情绪普遍浓厚,这样的思路必须转变,才能发展壮大。

      学会“链接资源”才能“活得好”

      记者调查发现,凡是“活得好”、运转良性的社工机构,都懂得向社会要资源。王娜是爱德基金会“仁谷颐养院”的一名专业社工,由她发起的“智盟之友”项目通过众筹方式,线上线下共募集4.1万元,购买了100套卫星定位器,将向南京市100位失智老人免费发放。

      通过设计出靶向性强、受众明确、关注度高的项目,爱德基金会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源的投入和购买。例如“很多人的面包坊”“喜憨儿”“快乐憨豆”等,仅帮助智力障碍残疾人的项目就众筹了几十万元社会资金。

      南京市益民社会服务中心由南师大社工专业的教授和学生共同创办,通过3年时间逐步发展壮大。去年承接的区、街道、社区、企业各类项目超过200万元,包括政策研究、社会组织评估等。目前招募20多位专业社工加盟,社工年收入在五六万元。可以说,这样的组织已经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国内还有城市由政府规划,为社工机构和社会资源牵线搭桥。在广东珠海工业园区,珠海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就得以进驻园区,和整个园区的企业合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的社会治理模式。企业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完成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使命;社会组织和社工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得以生存;政府通过促成二者合作,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可谓一举三得。

      这也是王瑞海心中的理想环境:“未来我们的生存状态应该就是这样的,政府购买占一小部分,社会购买占大头,社会组织和社工成为专业的‘公益产品’制造者和执行者,老百姓获得优质的公益服务。”

      自我造血是社工专业化必由之路

      2亿儿童,2亿老人,2亿流动人口,8800万残疾人,都需要社会服务……一方面,政府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说明,社工服务的前景非常广阔。“当务之急是推动社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董淑芬认为,很多社工机构成长初期,确实需要政府扶植,通过良好运作,形成好的口碑,进而吸引市场的、社会的资源加入。事实上,社会资本的公益需求非常旺盛,董淑芬就牵头承接了李嘉诚“大爱项目”的南京扶贫计划。像国内知名的爱佑慈善基金会,就是通过开发精准的孤残儿童救助项目,获得阿里巴巴等大企业的长期资助。

      董淑芬表示,眼下各方面的社会资源日益增多,把钱给你还是给别人,就看你用什么打动人——这就是市场化行为。用一个怎样的服务方案打动捐资人,这无疑是专业社工机构应花更多精力去考虑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具备资源筹集和自我造血的能力,甚至探索创办社会企业,这应该是中国社工专业化的必由之路。”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吴亦明表示,当前是社工机构发展的最好时期,社工参与社会治理多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供给侧改革,也包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结构调整。“专业社工组织必须提升自己的供给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提升项目的含金量,去赢得政府、社会和服务对象的认可。只有开发出的公益产品具有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才可能撬开社会资源这个最大的‘钱袋子’,获取充足能量,发展壮大。”

      吴亦明还建议,政府除购买服务外,还应出台相应措施,促进社会资源进入社会组织。“落实捐赠人的税收优惠,就是措施之一。以减免所得税的方式激励捐赠人向社会组织捐款,包括企业和个人。新的《慈善法》对此有明确说法,今后,社工的生存状况将有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