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省级层面大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改革

05.01.2015  04:3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印发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的通知》(国办函〔2014〕64号)文件要求,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积极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在省级层面采取多项措施加以大力推进。
  一是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省政府召开第62号专题会议,成立3位副省长参加的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担任,副组长由史和平副省长、王立科副省长担任,成员包括3位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编办、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财政厅7个部门负责同志,建立起高规格、跨部门的协调推进领导机制。
  二是以省政府名义专门发文推进。江苏省在国内较早出台专文部署改革,省政府办公厅于12月3日下发《关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102号),要求以“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统筹组织,分步实施”为原则,按照“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在全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改革。《意见》要求各地区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做好分工协作,并从完善制度措施、提供经费保证、强化技术支撑、注重宣传引导等多个方面保障改革实施。《意见》明确,2015年年底前,全省在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将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2016年,在有条件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是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早在2011年5月,省政务公开办明确全省12个“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应用试点项目”,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作为其中的1个项目,委托省工商局负责建设,该平台于2013年1月通过验收。2013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对这一平台进行了修改完善,在全国率先搭建全省统一的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该平台目前可横向支持14个部门、27个项目的同步审批,纵向可在省、市、县、乡镇四级应用,为“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展开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已具备在省内全面推广“三证合一”登记的技术条件。
  四是全省统一组织启动实施。12月29日,江苏省政府在全省正式启动“三证合一”登记改革,由李云峰副省长颁发全省首张省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省内主要媒体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了统一的宣传与解读。同日,改革在首批试点的宿迁、泰州、镇江市和苏州工业园区、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兴化市、丹阳市、扬州市广陵区等9市县同步展开,其中,宿迁在市本级以及所有区县全面推行改革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3个工商所同步发放了“三证合一”执照,率先将改革延伸至乡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