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省级层面专门性文件 贯彻实施民法典
11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进行解读。据悉,《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归纳总结江苏省政府系统执行实施民事法律制度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明确了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表示,在拟制《意见》草案后,司法厅先后两次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意见建议,对《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会上,柳玉祥说:“《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他表示,除了着力维护法治统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唱好“普法”重头戏等,还要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据了解,法律专业机构、人员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江苏已有律师34566人,律师事务所达2153家,人数和律所数均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上半年,全省律师共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3.9万件,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4.6万余件。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眭鸿明表示,《意见》的出台更加关注涉及民生的相关民事权益维护与保障,进一步落实了平等保护观念,强化了共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意识。
据悉,《意见》要求江苏司法机关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此前,江苏省司法厅会同省高院启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打造“三大中心”,构建“四大平台”,建立 “四项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
目前,江苏省已建立 13个设区市非诉服务中心及25个分中心、98个县(市、区)非诉服务中心及198个分中心,乡镇(街道)全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实现市县乡三级平台全覆盖。2020年1月至9月,江苏省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106.2万件,98.73%的纠纷实现“不上交”。
柳玉祥表示,下一步,江苏省司法厅将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使纸面上的《意见》要求变成现实中政府及部门的行为规则,把民法典法律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成为人民权益保护的源头活水。(戚轩瑜 何馨月)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