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环保局采纳审计建议加强排污费征缴管理

18.11.2014  19:10

  自8月份起,仪征市审计局组织开展该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发现该局2009-2011年期间征收排污费中有1300多万元未及时解缴财政或者国库,截止到2013年底,仍有600多万未解缴入库,并针对此问题提出了规范排污费征收及解缴相关审计建议,引起市环保部门重视。市环保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重点实行三项举措,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加强排污费征缴管理。
  一是细化征收环节,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该局将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使用有关规定,使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系统》对全部排污单位利用非税系统按月、按季核定征收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避免在征收环节因委托代缴、现金缴纳等原因造成排污征收不及时等问题。
  二是强化解缴环节,规范排污费解缴管理工作。该局严格按“月收月结”的要求,及时将缴入财政非税帐户的排污费解缴入库,加强帐目核对,定期与财政部门和国库部门对帐。对存于该市财政局预算科未解缴入库的614.03万元,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分两年全部解缴国库。
  三是优化工作制度,修改排污费征缴工作制度。针对审计报告中排污费收缴问题,该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同时研究修改《仪征市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仪征市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流程,近期将出台更严谨、细致的排污费征缴工作制度,从工作制度上杜绝排污费征缴工作不足之处。(陈明 宋佳 赵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