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被表彰为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近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通报2014年度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结果,省局被表彰为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14年,省局紧紧围绕“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管制度,推进专项整治,强化全程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南京青奥会、国家公祭日、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促进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相继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打假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和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行动,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先后出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舆情监测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不断提升应对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工作能力。三是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充实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大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此外,省局还切实加强与综治(平安建设)联系点的沟通联系,由局分管领导带队赴太仓就推进平安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
(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