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省林业局联合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座谈会

27.05.2015  09:53

  2015年4月1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该办法自今年6月1日施行。为深入贯彻学习该办法,5月25日下午,省法制办、省林业局联合在南京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座谈会,各市法制办、林业局分管负责人、省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和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我办徐卫副主任参加会议,并重点解读了《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并对进一步贯彻执行该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经济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