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审计局立足制度建设规范政府投资审计权力运行
近年来,扬州邗江区审计局坚持把规范政府投资审计领域权力运行,作为打造“阳光审计”的重要抓手,通过持续构建并不断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转型升级。
实行公开摇号,限制项目分配权。通过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审任务分配暂行办法》,一方面,实行大、中小型项目分库,对拟分配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在局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分管局长、法制科、业务部门共同参与,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协审中介机构,并邀请两家协审中介机构代表现场观摩;另一方面,凡是与送审项目存在利害关系,承接过项目招标代理或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等业务的协审中介机构,均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协审任务分配。2014年以来,该局共组织开展公开摇号16次,确定了129个项目的协审中介机构。
实行三级复核,规范自由裁量权。通过制定《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办法》,在实行审计组、法制科、局分管领导的外三级复核基础上,明确三名审计人员具体负责土建、市政、绿化三大工程的专职复核,形成项目具体负责人、专职复核员、部门负责人的内三级复核机制。同时,要求对在手的项目,实行送审项目台账、协审人员台账、项目进展台账、完成项目台账的“四账”登记制,动态记录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便于监督复核。
实行专家会诊,把控廉政风险点。通过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家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从全区各建设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监管单位业务骨干中遴选出7名路桥、土建、绿化等方面的专家,以召开专家协调会议的形式,对合同、招投标等文件的理解存在分歧和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等计价依据存在较大争议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意见,帮助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各类“疑难杂症”,压缩审计权力寻租空间。2014年以来,专家委员会共召开协调会议5次,成功解决百祥路绿化一标段苗木价格和土方价格、引潮河河道景观工程风韵段一标和二标苗木价格等19个2010年以来的项目遗留问题,并实现节约财政建设资金达1760万元。(张留华 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