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局积极推进体制调整后行政执法工作

30.12.2015  18:55


  工商体制调整带来了案件管理、指导、查处方式的改变,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新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对此,今年来连云港市工商局重点完善和推行了三项执法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体制调整后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开展。
  一是推行执法课题认领机制出成果。为避免市局各办案小组办案类型同质化,该局列出课题,小组认领,个案突破,以点带面,成果共享。今年共排出商业贿赂、指定经营、搭售商品和服务、非法有奖销售等案件类型以及红顶中介滥收费用、汽车4S店不正当竞争、出口商品商标侵权等行业整治课题。全市工商系统有4篇限制竞争典型案件调研文章入选全省工商系统典型案件汇编,占全部入选限制竞争案件调研文章的40%。向省工商局报送的商业秘密保护经验材料参加工商总局书面研讨交流;报送的查处商业贿赂经验材料参加长三角执法论坛书面交流。
  二是推行市县联合办案机制见成效。为应对体制调整后工商执法办案面临的较为严峻的形势,该局大力倡导和推行市、县区两级工商办案机构联合办案,促进了优势互补。明确联合办案类型,将法律规定市局事权的案件、跨县区案件、全市性的大要案件、县区局需要市局出面的疑难案件等列入联合办案类型。明确联合办案方式,统一在市局立案,调查取证由市局主导,立卷归档在市局。县区局主要负责提供案源,配合调查取证。明确联系点制度,办案小组分别联系各县区局,先后协同灌云县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起限制竞争案件,指导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传销案件,联合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执行一起限制竞争案件。
  三是推行案源内引外联机制破难题。为解决案源渠道狭窄、执法办案触角不够灵敏的问题,该局创新思路,积极开辟案件来源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大力推行“双向移送”,今年在将4起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的同时,也从法院等机关获取了多起商业贿赂等案件线索。积极与纪委案管平台合作,及时录入相关案件信息,从中挖掘案源信息。加强了与改革后的县区市场监管局的合作,及时获取一线监管中潜在的案件线索,促进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