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局着力开展《江苏省消保条例》宣传普及工作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强势普及《条例》,给《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新政策惠及更多市民同,南通市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条例》宣传普及工作:
一是从节奏入手,保持《条例》宣传频率。征求意见稿刚出炉,南通局就利用“3.15”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修改的方向和亮点,引起媒体广泛关注。3月30日《条例》正式通过后,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南通掌上消协自媒体,对《条例》进行宣传和解读。近日,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又通过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再掀宣传高潮。分步骤、分层的渐进式宣传,使《条例》新规渐入人心。
二是从强度入手,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利用消费教育基地、消费维权大讲堂、消费维权监督站等多个平台,开展《条例》等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消费、网络消费人群等重点对象开展消费教育。同时,通过打造“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品牌,对现有的诚信承诺联盟入盟企业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启动退出机制,鼓励更多的诚信企业识,建立与诚信联盟企业消费纠纷和解机制,通过掌上消协平台,努力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
三是从广度入手,扩大《条例》宣传影响力。采取请进来的培训方式,面向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监管干部开展《条例》培训,邀请领导、专家、学者,围绕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等内容,结合典型消费案例授课。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全市消保条线业务骨干参加高校高层次法律培训;成立送法进社区小分队,把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做到法律宣传无盲区。
四是从方式入手,丰富《条例》宣传形式。与南通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南通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安全消费 诚信无忧”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结合富民强企“走帮服”活动,在张芝山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200多人次。通过《江海晚报》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知识竞赛,有逾千人参与;与电台联办《放心消费伴你行》专题栏目,与南通电视台联合举办专题电视知识竞赛,高频率宣传《条例》新规,群众的认知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