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局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落实一项新机制。根据食品安全分级监管的新体制特点,出台《食品生产监管“三查三办一通报”制度》,确立市局督查、指导、协同的工作定位,实行对县(区)局日常监管、专项治理、食品问题办理情况分别开展飞行检查、督查、抽查,对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催办、督办,并实行季度通报。二是实施两项新举措。监管责任定人化,根据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全市新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明示食品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同时要求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从制度上保证食品生产监管责任的定人化、透明化;主体责任信用化,与市信用办联合出台《宿迁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警诫和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试行)》,以日常抽检和违法查处结果为基础信息源,形成平时与年终相衔接、过程与结果相印证、监管与评价相结合的新型信用管理模式。三是提升三项新能力。提升重点食品电子追溯监管能力,在保证完成省里规定的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电子追溯系统建设任务的同时,拟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白酒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建设,促进产业升档、安全升级;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大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曝光度,更加注重收集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信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协作能力,形成食品生产监管与食品稽查、协调、行政许可等部门之间分工高效协作、信息共享共用的格局。截止目前,该局共“三查”企业24家,“三办”食品问题63起,季报4期,下达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警诫书13份,85家白酒企业试行电子追溯管理。
(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