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局:做好粮食监督检查,创造有序粮食市场环境

18.12.2014  14:21

今年以来,仪征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粮食政策,紧紧围绕《2014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仪征市工作实际,扎实稳定的开展了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回顾一下,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把好市场准入关

年初,仪征局认真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保证了仪征市《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严肃性,督促有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从源头上把住粮食入市关,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仪征市参加2014年度审核的共有91家,其中,1家个体企业已不具备从事粮食收购条件,《粮食收购许可证》被注销。

二、督查好清仓查库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粮食局统一部署,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市纳入检查范围的库存粮食进行了全面清查。

经检查,各单位账账、账表、账实都保持一致。粮面平整规范,核实的数量准确,库存粮食处于安全状态,质量符合安全储存要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

对地储粮的轮换工作,我们根据《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按时保质安全轮换到位。

三、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为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严厉打击粮食收购市场计量欺诈行为。在收购前,我们主动联合计量监管部门对全市所有持“证照”的收购者开展粮食收购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和校验。切实的维护了市场公平诚信的良好秩序,也是为粮食收购入库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保证。

所有有资质的收购者计量器具校验合格后,方允许进入粮食市场收购。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要求所有业主必须做到收购现场公开收购质量、价格和升、扣办法。对不及时公示的收购业主,要求立即整改到位。所有收购业主都必须公布监督检查电话,接受监督。要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不折腾农民,随到随收,不限收、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算计农民。杜绝“卖粮难”的问题发生,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四、完成好“转圈粮”专项整治

对“转圈粮”检查,我们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全市各收储企业账务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不走过场,这次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检查结果,我市没有发现“转圈粮”行为。

五、处理好来电来访举报工作

为了更好的对市场监督,今年以来,我们对市场开通24小时监督投诉电话,运用电话与手机绑定,随时掌握和解决相关的投诉与举报,并与政府热线12345进行了及时转接工作,群众举报到12345,接线员视情况可立即拨通我们的举报电话,由我们来及时准确的回答和处理相关的举报事件。

今年秋粮收购中,我们接到政府热线转拨的农民投诉电话,说粮食卖不出。经了解,其粮食是农技部门试验推广种植的粳稻,外观既不同于杂交稻,又区别于粳稻,数量又少,市场又不认可。本着群众有困难,我们有责任帮助解决的原则,及时多方联系,解决了销售难题,发挥了24小时热线电话的作用。

对每一个举报投诉电话我们都做到耐心倾听,热情对待,使投诉举报者消除过滤,大胆倾诉,从而发挥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了解更多的信息。面对个别态度生硬的举报者,不会因为个人情绪不好而消极应付,让投诉举报者望而却步。我们始终牢记一条,这项工作是我们粮食部门树形象、立标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继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群众满意的成效取信于民。

六、宣传好粮食法律法规工作

今年粮食宣传月和世界粮食日活动中,我们以“科学食粮,健康圆梦”、“放心粮油”等为主题,重点宣传《条例》及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并普及选购放心粮油及科学储粮技术等知识,让群众自己掌握识别,吃到放心粮油。我们的放心粮油店已覆盖全市。

在活动日,我们结合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还专门成立粮食宣传小组,分赴乡(镇)进行粮食有关条例宣传活动,宣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面对面的解答农民粮食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宣传,使粮食法律、法规更加的深入人心,从而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建议:

1.政府应高度重视地区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全力支持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为本地区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2.政府应重视优质粮食品种的播种,推广口感好、产量高、受市民欢迎的粮食品种,拒绝一部分产量高,但口感差,没有经营市场、使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品种种植。

下一步的工作:

1.深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定期核查,确保粮食收购入库质量。进行周边县市联动,工商、物价、计量、公安等联合执法。

2.继续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做好统计数据收集工作,保证稳定、有序的粮食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