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局三大举措提升大数据监管成效

24.03.2017  02:55


  2016年来,南通市工商局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模式,实施大数据工程,建立以企业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企业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了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了共治、共享、共赢的外部环境。
  一是运用大数据,做好市场监管。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和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制度,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实现企业登记备案信息、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网上公示。对未及时年报、信息弄虚作假、查无下落等情况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强化数据分析预警,在系统内部,通过对企业登记注册、消费者投诉、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提前对企业进行约谈、锁定失联企业位置、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是建设大数据,推进信用联评。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工商登记注册档案,为重、热点企业建立“一户一档”,通过“一户一档”监管数据信息的汇总整理,保持对市场监管对象发展动态的全方位、全流程、多维度记录和描述,增强市场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依托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在关键环节用力,结合该市实际,深入推进诚信经营户建设,组织开展“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比工作,通过落实商品质量追溯、自律制度规范等制度,实现了市场安全共担当、诚信利益共分享,赢得了市场和消费者信赖。
  三是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共治成效。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登记人员根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企业注册申请人需要申请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签署承诺书,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注册后,同步将企业注册信息发布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确保其他审批部门查询认领和跟进后续监管。